地下水污染地质调查评价规范
时间:2018-09-30 18:30来源:未知 作者:admin 点击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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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下水是水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,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。目前,全国总供水量的近20%来自地下水。全国400多个城市开采利用地下水,在华北和西北城市供水中地下水所占的比例高达72%和66%,许多城市地下水几乎是唯一的供水水源。
近20年来,由于城市生活垃圾和工业“三废”等的不合理处置,农业生产中农药、化肥的大量使用,全国地下水污染状况日趋加重。国土资源部门长期地下水监测资料结果以及1999年以来开展的京津地区、长江三角地区、珠江三角洲地区、淮河流域平原区地下水污染调查评价试点结果,显示出我国地下水污染范围日益扩大,水质整体下降,“三致”(致癌、致畸、致突变)微量有机污染物和国际关注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(POPs)在地下水中部分检出。我国目前尚未系统开展过地下水水质和污染调查评价工作。
为了规范此项工作,指导开展全国地下水污染调查评价工作,中国地质调查局组织中国地质科学院水文地质环境地质研究所、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、国家地质实验测试中心、中国地质调查局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技术方法研究所、中国地质大学(北京)、清华大学等单位的专家共同编制了本规范。
地下水污染地质调查评价规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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